第二百零四章 是梦?

细雨不语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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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梅雨时节,连续一个礼拜的大雨小雨,让这个小镇显得更加安静。

    唐玲珑不讨厌雨,但是高温多雨的天气,也实在说不上喜欢。

    梅雨,霉雨,一个礼拜下来,积攒了不少的衣服,没法洗没地方晒,整个人都开始发霉了。

    连床上的被子都有一种潮湿的感觉,其中更多的是错觉,但也让人感觉不舒服才会有这样的错觉。她看着洗衣机都堆不下的衣服,掏出手机打开天气预报软件,呵,还有两天时间才放晴。

    两天不长不短,说不上喜忧,她看看时间,还早,于是拿了两个苹果出来,削皮切成块,插上牙签。

    端着盘子走出屋子,屋外小雨连绵,唐闲坐在屋檐下,双眼无神。

    这里是眉山镇,乡下小镇,也是他们的老家。在唐闲出事之前,并不住在这里,在市里中也有一套房子。

    小镇并不富裕,十来年间,年轻人大多离开。安静,悠闲,慢节奏的生活,成了是老人家养老的地方。田野,背后的山林,小桥流水,偶尔还能看到从山中跑出的鸟兽,确实是个适合养老的地。

    不免的,这里的孩子渐渐减少,曾经热闹的学校也一日不如一日。

    唐闲小学的时候是在镇里破旧的学校就读,读书的天分不错,不过也被学校的气氛影响,染上一些不好的学习习惯,他们希望让他改正学习习惯。加上初中和小学不一样,关系到高中升学,学的东西也有不少,教育环境和条件十分重要。

    要上学好的学校,这是父母的想法。上哪所学校,在小学初中的时候,并不能自由抉择,要看房子所在地属于哪个区,户口落在什么地方。

    父母拿出积累大半辈子的钱,在城市贷款买了一套房子,划片到一所不错的中学。

    房子住了好些年,那里的环境确实不错,后来被父亲认为是这辈子最得意的投资,不仅收获一个优秀的儿子,还……十几年时间,市里的房子,特别是这片划片名校的房子,房价至少上涨了五六倍。

    不过在唐闲出事之后,他们就把房子卖掉为他治疗,搬到小镇的老房子住。

    休整后,其实也算是翻新了,还挺漂亮的。

    老房子除了距离城市比较远,交通不方便之外,其余的还是比市里那套小房子来得好的。占地面积大,房间宽敞,通风空气好,还有个的大大的院子,父亲可以做他喜欢的,种种菜,养养鱼。

    在市里他就经常折腾这些,只是空间太小,弄出个花儿也是那摸样,在这里可以尽情施展他这些年的所学。

    老妈养了几只鸡,放养,经常到处跑,不过小镇民风淳朴,加上现在的人实在不缺少几块鸡肉,倒也没有发生失窃案件。不过养着养着,可能是在城市的生活,使他们心软了,对于自己看着长大的鸡没法下手。

    现在就当成宠物养了,平常可以帮忙解决些剩饭剩菜,也算不是一无用处。

    唐玲珑也喜欢住在这里,这里有她和家人小时候的记忆。

    那时候他们两小无猜,和唐闲比起来她更像一个男孩子,爬树掏鸟蛋上房揭瓦下田抓泥鳅之类的,无一不精无一不通,唐闲就是她的一个小尾巴,整天跟在她屁股后面转悠。

    男孩子独立的比较快,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唐闲长大了,他们的身份不知不觉中转变,她成了小尾巴,拽着唐闲不放。

    也许,长大的是她吧,女孩子比较早熟,或许那时候已经生出朦胧的感情。也正是从那时起,假小子慢慢变成了淑女,有意识的退居幕后,渐渐对唐闲产生依赖感,主次也随之发生变化。

    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的感情,却是在上大学之后,那次放假回家,给唐闲过了十六岁生日时,猛地意识到,唐闲已经成年了。

    小镇的风俗,男孩女孩到十六岁就可以结婚,当然,这不符合法律,领结婚证是没办法。

    而且他们那时居住在城市里,思想开始改变,不至于认同那风俗。不过,心灵的动摇还是难免的,一些结婚生子的幻想啊,她这个年龄的女孩,正是认识到现实,又没有丢弃纯真的美好年龄。

    那时候那想着想着,发现藏在自己心中的那个人是唐闲,她其实是很惊讶的。想嫁给自己弟弟,比自己小四岁才十六岁的弟弟,说出来其实是件挺变态的事情,哪怕不是亲弟弟。

    而她这人有些死脑筋,有些执着,有些传统女人的思想,还有就是对自己非常真诚。

    当她一次次确认自己的心意之后,就知道该做什么了。

    制定养成计划,让唐闲慢慢认识到她是一个异性,一个漂亮有魅力被许多男人追求的异性,开始关注唐闲身边的女孩,打算把情敌扼杀在摇篮之中,重要的事情她向来不心软。

    可惜制定的计划没用上,唐闲的感情生活,在学校,在社会,都干净到像是一张白纸,她不忍涂抹上什么色彩,她喜欢他的干净。

    不过经过这次的事情,唐玲珑已经决定,把唐闲染成和自己一样的颜色。

    她做坐唐闲身旁,两人间只有短短不到一拳的距离,把盘子放在并拢的大腿上,用牙签挑起一块苹果,递到唐闲嘴边。唐闲转头,眼中散开的神采又聚拢起来,叼住苹果,咀嚼,喉咙蠕动,吞下。

    敲着唐闲那并不突出的喉结,唐玲珑突然觉得,有些性感,有点想摸摸。

    “今天没去工作么?”

    “啊,我辞职了,工作好麻烦,我喜欢呆在家里,当家庭主妇。”唐玲珑收回目光,说出个超级胸无大志的志向,家庭主妇,当他的家庭主妇,照父母,照顾他,以后还会照顾孩子。

    她喜欢当一个小女人,比起独立,更喜欢依附在自己喜欢的人身上,就像是菟丝子一样。

    “合约期还没到吧?”

    “嗯,不过解决了。”

    唐玲珑的语气轻快,实际上却没那么容易。明星的合同一般都是签五年到十年的,高到吓人的违约金,要离开并不容易。她这情况已经算简单的了,不是跳槽,本身也不是大明星,连三线明星都十分勉强,公司在她身上投资的资源并不多。

    但要离开,还是耗费了她大半年的时间,在唐闲苏醒之后她就打算终止合约,不过并不顺利。后来还是在朋友的帮助下,弄到一份病例,表示是身体的原因无法唱歌,才在付出一些代价的情况下脱离,弄到昨天才结束。

    “也好,娱乐圈太脏,不适合你,我也不喜欢你去做什么歌手演员。”

    “嗯,我知道,我有好好保护自己的。不过你回来了,我也就可以退休了,从今以后我就是无业游民……你得养我,养一辈子。”

    “那可不行,我有一个构思,是在梦中得到的,经过考察和推演,发现前景应该不错,我需要你的帮忙。”

    “就我们两个人?”

    “嗯,前期两个人够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好,不过你得给我详细说说……你说梦,是昏迷的时候做的那个梦吗?”

    “恩,虽然是梦,但是总感觉,太丰富了一些。昏迷一年,在梦中却有了几百年的经历,见识很多新鲜奇怪的东西,还结婚了,有一个女儿……不过呢,让我回忆具体的东西,却又说不上来。比如说在梦中我掌握超越地球几个时代的知识,实际上却……就像一份只有大纲的小说,那些内容都是空的,只能说出一些个的概念。剑术,知识,虚拟神格,感情,记忆……所有的一切,都像是海市蜃楼一样,远远看着很美,一旦接近,就像泡沫一样破碎。那些人,回忆起来的时候,也是模模糊糊的,没有一个具体的形象。我知道自己有个叫俞明可的妻子,有个叫夏玲玲的女儿,我在那个世界的名字叫夏雨,有个叫倾月的知己,有个叫若宁的不知道算什么关系的女人……但是,这些,全部都,就像纸上的资料,只是资料,还是打印出来的那种。”

    “俞明可,怎么叫这个名字?那个俞明可长得像不像我?”

    “梦的话,在现实中应该有对应的人物,梦里的妻子,虽然不清楚样貌性格,但是感觉和你有些像吧。具体的不清楚了,可是我记得,有一次,我昏迷之类的,或者是死了,大概有几个月或者几年,她也和你一样,一直没有放弃,一直守着,然后我活了过来。”

    “小闲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我……我们……过两天就天晴了。”(未完待续。)